40种抗癌药物纳入医保

2018-07-20

  18日,记者从医保部门获悉,我市医保部门已经将治疗肺癌、胃癌、白血病等疾病的急需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共计40种。

  去年7月,国家将市场呼声很高的36种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淋巴瘤等疾病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同时,在此基础上,我省又将白血病患者急需的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和治疗肺癌等疾病的吉非替尼、埃克替尼4种抗肿瘤靶向治疗用药纳入了湖北省医保目录,共计新增了40种可报销特殊药品。

  为第一时间解决患者用药需求,有效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减轻病患家庭经济负担,市医保局采取三大保障措施推进“福利”落地生根:一是保障市内患者用药。这40种癌症患者急需的特殊药品不纳入市内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控指标和医保药占比考核,对于推诿病人到门诊自费购药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予以重处;二是保障转外患者用药。因市外医疗机构备药不足等原因,患者到门诊或药店购买特殊药品的费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政策予以报销;三是保障异地患者用药。对于办理异地就医的患者,凭医生处方及门诊购药发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政策予以报销。

  由于伊马替尼、达沙替尼等针对白血病的靶向药物问世,病症与病体共生成为可能,随着医学不断发展,近5年生存率已达到90%,许多患者通过长期服药治疗,可像控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一样转化为慢性病。对此,在我市参加医保的白血病患者可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经过评审,符合条件的患者每年除特殊药品特殊报销政策外,还可享受5000元的门诊购药“补贴”。更令人高兴的是,国家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这意味着,患者治疗负担将会进一步减轻。(张松林 刘静 卢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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